黄先生家的杂物间堆满了“古董”。
看着这满屋的“古董”,黄先生垂头丧气。看着这满屋的“古董”,黄先生垂头丧气。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了解到,本报去年独家多次报道的南海男子赊账1300万元巨款买来200多件假古董的案件,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后,近日一审宣判。法院确认,有7件货物确认是赝品,而整批货物则“难以确信”是古董。在此过程,卖家梁某容误导买家黄先生。据此,法院撤销双方之间买卖合同,黄先生退回货物,梁某容要求黄先生支付1300.5万元及利息的请求则不被支持。同时由于有一张收据无法确认涉及的具体物品以及部分物品丢失,黄先生需要赔偿852500元给梁某容,其妻子李女士承担连带责任。双方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。 文/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叶芳晖 图/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枫 悬疑一:真与假? 法院 7件确认是赝品 居然还有“马踏飞燕” 被告黄先生、李女士提供的一份检测报告,成为法院判定这批“古董”真伪的重要参考依据。 云南省收藏家协会古陶瓷科学检测实验室于2016年2月23日出具《EDX-3600L能量色散X荧光能谱仪检测报告》显示,在黄先生、李女士提供送检的6件送检物品中,有5件罐状、瓶状陶瓷为景德镇窑现代仿品,还有一件青铜器则属于河南洛阳仿战国青铜制品。 南海法院认为,该6件物品与欠条上记载的物品款式均一致,虽然《检测报告》没有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的资质资料,但该检测报告是用仪器对货品元素进行分析检测而做出的结论,检测方法不受检测人员的主观因素影响,鉴定结论客观可信,法院予以采信。 此外,在未送检的物品中,竟然还有一件是“马踏飞燕”,这件国宝级文物目前存放于甘肃省博物馆中,梁某容出售的“马踏飞燕”实为赝品。 对于整批货物,结合梁某容其他的一些表述,法院认为“难以确信涉案货品存在属于古董的可能性”。 悬疑二:“不打假”? 法院 不适用古玩交易规则 对于涉案的物品适用于什么交易规则,一直是双方在庭审中的争议焦点。梁某容认为,古董买卖的价格遵循“反欺诈,不打假”的原则,也就是物品是真是假不影响双方买卖合同的成立。黄先生则认为,书画家百科,梁某容自己都不知道是古玩还是仿制品,不能按古玩市场的“游戏规则”来交易,应适用普通商品的交易规则,假的商品就该退货。 南海法院指出,梁某容参照旁边店铺物品大小、旅游区货物的价格来定价自家货品价格的定价方式难以令人信服。同时,法院还认为,这批物品的单个价格高于仿品的一般价格,又远低于真品的价格。此外,梁某容认为“如果按照被告的理解都是古董真品的,完全不可能是以现在的价格购买”、“如果双方都认为是古董交易,不可能又买又送”,梁某容认为其出售的货品不是古董。 综合这批货物交易的种种不符合常理之处,法院认为该案买卖不适用古玩市场的交易规则。 一审 黄先生返还清单上列明的“古董”并赔偿卖家85万 法庭上,黄先生指对方“欺诈”,而梁某容则指责黄先生“赖账”。 南海法院认为,梁某容在一定程度上误导黄先生认为涉案货品是古董真品,导致黄先生认为欠条上记载的涉案货品为古董真品的重大误解。基于存在“重大误解”,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应予以撤销。此外,法官表示,目前尚没有明显证据可证明梁某容存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行为。 近日,南海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,撤销梁某容、黄先生之间买卖瓷器、青铜器的买卖合同;黄先生返还清单中列明的瓷器、青铜器给梁某容,并支付852500元给梁某容,李女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作为反诉被告,梁某容应返还黄先生已支付货款中的10万元给黄先生。 法院之所以要判决黄先生支付852500元给梁某容,是因为其中一张50万元的欠单无法确认相应的货品,另外共计7件物品(其中5件为赠品)无法找到,法院根据欠条上的定价,酌定黄先生赔偿35.25万元。另外,虽然黄先生称自己实际支付了61.5万元货款给梁某容,但除了梁某容确认收取“十八只罐”部分货款10万元之外,其余有28万元货款没有载明具体的货物清单,另外23.5万元黄先生并未充分举证证明其已实际支付,因此法院仅判梁某容返还10万货款。 目前,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。 案情 男子赊账1300万买200多件“古董”被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