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遗传人的“手艺”成了“违法犯罪”?

时间:2017-07-04 16:44 来源:黄河艺术网 审核专员:黄河书画网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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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估计没有比这更憋屈的了: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,自己的“手艺”却成了“违法犯罪”活动? 79岁的杨风申,是河北省赵县南杨家庄村五道古火会的会头,“省级非遗传承人”。去年2月19日,他在制作古火会上需要燃放的烟花时,被警方拘留,…

  估计没有比这更憋屈的了: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,自己的“手艺”却成了“违法犯罪”活动?

  79岁的杨风申,是河北省赵县南杨家庄村五道古火会的会头,“省级非遗传承人”。去年2月19日,他在制作古火会上需要燃放的烟花时,被警方拘留,后被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

  当“文化传人”和“犯罪嫌疑人”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,这不是“人格分裂”,而是制度的分裂、公共部门履职思路的分裂。

  一边是文化部门申遗,一边是司法部门判刑,政策和法律打架,却让老人背锅,合适吗?

  我们不妨对杨风申老人感同身受一下:作为一名民俗传承人,并且有着“省级非遗传承人”的官方称号,正在从事着传承传统民俗的光荣事业,内心无比自豪。突然警察来到家里说:你干的事儿涉嫌违法犯罪,跟我去局里走一趟。

  我不知道,当杨风申一手拿着赵县人民法院“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”的一审判决,一手拿着分别由河北省文化厅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,认定颁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证书,会是一种怎样的五味杂陈和茫然。

  这种“身份认定”的落差,任谁也感觉既莫名其妙,又愤愤不平。

  这也暴露了,一些公共部门,书画家百科,在履行职能或者在自己权力范围内执法时,经常会出现一种“唯我”的思维:即只从自己的立场看待问题、考虑问题,而缺乏综合性和全方位、甚至以人为本的思量。

  而我们拉长视线来审视被公安干警查获的“梨花瓶”,它们已经存在了几百年,做个不恰当的对比,比目前的刑法活得还久。而杨风申作为传承人,自己也已经制作了20年,这么多年都光明正大、相安无事,甚至被冠以名誉和骄傲,突然之间却成了“危害安全”的违禁品,何其荒诞。

  换句话说,杨风申所谓的“违法活动”公开了20年,现在才发现,是不是也算作一种“失职”呢?

  此外,这起事件中,除了文化部门和司法部门外,还涉及安监部门。

  面对记者“杨风申能否获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”的提问,赵县安监局危化科相关负责人大致回答了两点:1.县安监局没有发放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的权限,只有省安监局才有;2.生产许可证只针对企业,个人不可能获得生产许可,因此这位非遗传承人不可能从安监部门获得生产许可。

  制度虽然是死的,但它的使命是用来服务人的,如今制度把人困死,制定制度的人就只能作茧自缚吗?至少,在当地文化部门、司法部门、安监部门沟通协调之下,我相信,解决“梨花瓶”合法化的问题,不是难题,关键是工作思路和态度。

  近年来,类似的与生活常识充满违和感的司法案例,常常挑动社会舆论,比如“玩具枪打气球案”、“掏鸟案”、“采摘野草案”等。并不是说这类案件都是有司法问题的,而是当有些司法判决明显与大众观感落差过大时,就有必要反思,书画家百科,是不是哪些地方出了问题,或者背离了初衷。

  比如,赵县这起烟花爆竹案中,当文化部门的认定和司法部门的认定冲突时,制度层面明显出问题了。至于杨风申老人,何其无辜啊。

(责任编辑:国礼艺术家官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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